更新时间:2018-11-20 14:35作者:李一老师
( 2)义务兵。士官津补贴 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期间,津贴 500元 /月,第二年上等兵期间,津贴 600元 /月;一级军士长津补贴 4570元 /月;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标准为农村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 70%;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5%。
( 3)报考军校条件。义务兵服现役满 1年,士官服现役满 2年、不超过 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以报考军校,士兵考生应当符合军队院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体格检查标准,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 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 1周岁。
( 4)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条件。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提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入伍满 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 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 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 29周岁;政治、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标准。
2 、退伍后有关政策
( 1)退伍补助费。士兵退伍时,均按其服役年限(军龄)发给退伍补助费。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职工,未计领退职费的,按军龄计发退伍补助费;如入伍前系军队编内职工,未领退职费的工龄可与军龄合并计算计发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为:军龄不满 3年的,标准为 400元:军龄满 3年的,标准为 600元;军龄满 4年的,标准为 800元;军龄满 5年的,标准为 1000元;军龄满 6年以上的,标准为 1200元。
( 2)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城镇退伍义务兵按入伍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所列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 3)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 2年,最短不少于 3个月。
3 、其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