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3:25作者:李天扬老师
问:武汉市入伍的适龄青年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助?
答: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适龄青年可以享受多达7项的经济待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农村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按武汉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计算,我市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14910元/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12713元/人/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从起,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统一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增发政策,即本科生增发100%,为14910元/年;专科生增发50%,为7455元/年。义务兵津贴。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所在部队每月给个人发放津贴。标准为:第一年5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两年共约15200元。士官工资。义务兵役期满后,如若继续留队改选士官,将由所在部队每月给个人发放工资、岗位津贴、住房补贴等。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及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统一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和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官,在服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义务兵服现役2年补助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国家资助复学学费。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学费资助,本科不超过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学年。
以城镇户口应征青年为例,大学本科新生服役两年后退役复学,各类经济补贴近12万元,专科生补助近10万元,高中学历青年补助近7万元。
问:今年征兵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答:今年我市征兵工作从4月底开始启动,6月30日前提前完成在校大学生的集中体检工作, 8月1日开始组织各区适龄青年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