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23:21作者:李天扬老师
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不能有涂改痕迹,如公安机关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手写无效。
所填姓名、出生年月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完全一致。
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迁出地址要填写详细,农村具体到乡、村,城镇具体到门牌号。迁往地址可直接写我校全称(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用铅笔在迁移证右上角注明本人班级、学号、身高三项信息。
户口办理人员:学生工作处肖老师,咨询电话:027—87193332。
4、相片: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12张。
四、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服务性代收费标准
我校向省物价局报批的2016年录取新生收费标准如下(具体以省物价局批准为准,我校将在迎新现场公示):
例如:1、学费13000元+住宿费(1200元左右+120元左右)+代收费(1900元左右)=16220元;
2、学费16000元+住宿费(1200元左右+120元左右)+代收费(1900元左右)=19220元;
3、学费18000元+住宿费(1200元左右+120元左右)+代收费(1900元左右)=21220元;
4、学费7500元+住宿费(1200元左右+120元左右)+代收费(1700元左右)=10520元;
注:1、住宿费和空调使用费均按上限计算,实际扣费按照学生住宿标准收费。2、已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扣除生源地贷款金额后进行缴费。
五、新生赴校期间食宿费、路费、行李托运费自理
学生本人可凭录取通知书购火车票赴校,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如行李托运,请务必在托运单上写明学校全称、专业名称、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六、住宿及生活用品
2016级全体新生统一入住学生宿舍,由学校按专业分配,个人不能选择住宿标准,宿舍安装了空调、热水系统和直饮水系统。学生可自带床上用品及日常生活用品,也可到校后自行购买。校内设有武汉工程大学学子超市和教工超市,可提供:(1)床上用品:垫絮、床单、被子、毛巾被、凉席、枕头、枕巾等。(2)生活用品:水桶、脸盆、开水瓶、水杯、锁、毛巾、香皂、牙膏、牙刷、口杯等。(3)学习用品:书包、笔、笔记本、计算器。新生进校期间,可能会有流动商贩到校园内和宿舍推销商品,请谨防假冒伪劣商品,并注意宿舍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