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5:07作者:三水老师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9月4日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所带证件
9月4日~5日持录取通知书、纸质档案、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党员带好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团员带好团员证。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请务必事先向我院招生就业处请假。凡逾期不报到又没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就业处电话:0728-6239001。
二、报到时须缴纳的费用
1.自办专业学费: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
艺术专业包括音乐表演、初等教育(音乐方向)、舞蹈表演、编导(舞蹈方向)、主持与播音、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
合作共建专业学费:艺术设计(影视后期制作、影视特效方向)16500元/年(与清华IT合作);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方向)10000元/年(与中兴通讯合作);软件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向)9000元/年(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合作)。
2.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生,加空调120元/年/生;6人间1000元/年/生,加空调80元/年/生。
3.书本费:900元(一学年结束时多退少补)。
4.军训服装费:200元(代办费,多退少补)。
5.体检费:35元。
6.一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70元(根据鄂人社发〔2015〕17号文件)。
7.三年的住院医疗保险费150元(自愿到保险公司代办点购买)。
8.生活用品代购费300元(自愿购买,含卧具、洗漱和进餐用品。如已自备,则无需购买)。
第1~6项费用统一到收费处缴纳(建议你将应缴费用存入学院代发的中国银行银联卡中,报到时刷卡缴费,安全快捷,不收手续费);第7~8项到指定地点使用现金购买。
三、身体健康状况和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须接受学院组织的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入学资格复查。一月内如发现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或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劝退或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