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09:40作者:王华老师
第十九条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分数要求,是否参加口语测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数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新闻传播—信息技术交叉培养班,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20分以上(总分为原始分150分)。英语专业(师范)和翻译专业(英语方向)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以上(总分为原始分150分)。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对于美术类考生,在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不分文理,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下同);各省专业前三名考生(录取计划人数10人以上),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加10分排序。对于音乐类考生,音乐学专业考生超过当地文化控制线20分(含),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计划人数在5人以上),原则上可以降低文化分20分(原始分)录取。音乐学(理论方向)在合格考生中,分省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底排名录取。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当地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70分,音乐学(理论方向)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80分,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60分。
第二十三条体育教育专业以所在省划定的体育本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在投档第一志愿考生中,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运动训练专业以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资格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