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35作者:三水老师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二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后,经审核合格,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whut.edu.cn,电子信箱:zhaosheng@wh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传真)。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我校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