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34作者:王华老师
第十一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我校在各省(区、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主要安排在报考我校人数较多且预投档分数较高的省(区、市)。
第四章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录取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其中在湖北省招生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啤酒酿造及饮料工艺)专业为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录取后以德语安排教学为主。
第十五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考生电子档案中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学校将及时通知湖北省的考生在学校指定的武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复检,外省的考生在生源省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复检,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如考生不能按时间和要求进行复检或复检不合格,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为空时,一律视为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八条2016年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类(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按大类招生。
第十九条经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英国提赛德大学(TeessideUniversity)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南犹他大学(SouthernUtahUniversity)合作举办工程管理、广告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scheUniversitätMünchen)合作举办啤酒酿造及饮料工艺专业(国内专业名称为酿酒工程)本科教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