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08:27作者:李天扬老师
湖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我省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平稳过渡,我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先试点再推广,具体步骤是: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全文未完,翻页查看更多详情)
二、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举措有哪些?
这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是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改革,涵盖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和管理制度三个层面,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多个领域,内容丰富,措施具体。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我省《方案》在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主要制定了十项改革举措:
一是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扩大省属高校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和比例,保证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难题。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中职教育和高中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制度,完善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办法,50%以上招生计划分解到对口初中学校,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居住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三是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引导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快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更好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四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重要参考,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