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6:02作者:三水老师
湖北省招办主任左飞介绍,农村独女加分政策为我省唯一地方性加分项目,已申请继续保留,按照教育部批复要求,农村独女报考省属院校加分分值,将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二、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被缩小,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湖北此次被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共10个县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三、体育特长生、部分市县当地考生加分投档政策被取消
从2015年起,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被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也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