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00:54作者:王华老师
武汉理工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1、哪些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校按照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程序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予以认定。
2、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要学生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5-6月进行;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每年9-10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时,需要先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到学校后,提交盖章的调查表,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可以只提交《武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考虑哪些条件?
必要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费;
(2)学生在校消费情况:生活俭朴,无高消费现象。
重要参考条件:
(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4)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学生;
(5)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
(6)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