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9:24作者:王华老师
华中科技大学大一新生怎么转换专业及入学考试
为了实施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我校本科生转院(系)、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转院(系)、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教务处统一规划,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办理。每年转院(系)、转专业的学生数一般控制在院(系)同
届学生总数的5%以内。
二、对象与申请条件: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院(系)、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并培养成才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院(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院(系)、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院(系)、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院(系)、转专业申请:
1.一年级上学期所修学分低于20学分,二年级三个学期累计学分低于65学分者;
2.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三、具体程序
学生转院(系)、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每年寒假前二周各院(系)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向教务处提供可接纳的转院(系)、转专业学生数,同时提供考试或考查科目,考试与考查科目一般不超过两门。教务处汇总有关信息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2.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学校公布有关信息后的一周内提出转换专业申请,经本人所在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于每年寒假结束后第二周,组织学生参加转院(系)、转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4.各转入院(系)根据学生转换专业考试(考查)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选拔,并报教务处审批公布,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
5.接到学校转换专业通知后,各转出院(系)应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等档案材料转交转入院(系)。
6.院(系)内转换专业的考核办法由院(系)自行确定,但选拔结果须报教务处审批,并按本办法交纳选择专业培养费。
四、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