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总分设置,湖北高考总分数多少分规定(2)
更新时间:2018-07-19 13:00作者:李一老师
二是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三是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四是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三、改革高职高专录取办法,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 2016年,高职高专招生改革除了合并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外,最大的改革就是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具体做法是: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两段采取不同的录取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有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的高校,在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湖北省属高校经自愿申请同意后,进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录取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招办审核备案后集中公布。多元互动录取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操作规范、统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在多元互动录取期间,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可以查看自己在所填报院校中的排名,如果排名超出该校计划数,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志愿,选择其它学校填报;高校可以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查看本校生源情况。 四、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 2016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相衔接贯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前3年注册专科学籍,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升入本科时注册本科学籍,学生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