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8:21作者:李天扬老师
武汉市内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应认真核对户口簿上的本人页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等。若有误,请及时更正。
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校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
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户政室联系电话:027—87542124。
四、组织关系接转:
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一般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XX学院(系、所、医院)”,“强军计划”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去处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生大队党总支”,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所考取的院系党组织。
五、婚育证明:
已婚研究生新生原单位(或学校)未出婚育情况证明的需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请登入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室网站(zwb.hust.edu.cn)在资料下载处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见填表说明),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存档。咨询电话:87541984
六、行李托运、接站与安全:
来校托运行李时除按托运需要办理托运手续外,请务必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明所录取的院(系、所)及专业,以免遗失。行李请一律托运到武昌火车站或汉口火车站,学校将统一清点运回学校。届时,我校将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置迎新站。到武昌火车站出站的考生请从东出站口出站,我校迎新点在东出站口。
所有新生在报到之前不得将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来,学校无人接收,罚款、丢失由本人负责。
特别提示: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七、体检与医疗保险:
来校报到时统一到校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标准按财务处通知,体检时自带1寸登记照二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和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所有在校生必须缴纳居民医保,标准为20元/年,为方便操作,我校按学制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收取。另外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学生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商业险),团购价40元/年,收取方式同居民医保;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医疗保险若所在单位已购买,学校不再代收。新生入学后若因病就医首诊医院为校医院,因病情需转外院就诊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门诊就诊医药费公费医疗报销,住院医药费则由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赔付,门诊公费医疗报销和住院保险赔付具体办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