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09:30作者:三水老师
专业合格的认定办法 正式录取
1、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划定专业合格线;湖北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排序划定专业合格线。
2、对所有省份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①考生的专业校考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我校的单科满分为100分);
②若所在省份有统一规定,考生须在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中成绩合格。
3、考生在4月中旬可通过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ust.edu.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我校不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均达到合格要求,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不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文理混合排序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生源。对于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当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优先将该科类的多余计划调剂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仍不足时,再考虑接收非一志愿生源。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4、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5、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