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08:33作者:王新老师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仅有的两所专门社会工作类高校之一。 学院地处武汉东湖科技文化区内,毗邻“武汉?中国光谷”。坐拥伏虎山,俯瞰南湖,树木葱郁,建筑格局错落有致,被评为园林式学校。学院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独立图书馆藏书20余万册,计算机中心拥有400余台最新电脑,配有电子阅览室、标准化语音室、校园宽带网、多媒体教室等,实现了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学生公寓属最新设计和全新建筑,电话、宽带网一应俱全,条件处在同类学校前列。 学院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有讲师及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占42%,中高级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81%,多人参加过境外或中外合作培训,享受国务院津贴、有多项专利的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多人。同时聘有知名高校的客座教授及外教,建有校内外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50多处。注重实践技能培养,积极推行英语、计算机、社会工作、康复治疗、针灸推拿师、养老护理员、导游、设计等多种证书制,一专多能,确保了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学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本省,面向全国,开放式办学,形成了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中专、成人本、专科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格局。学院依托全国民政系统、社区组织、康复单位、涉外星级旅游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固的实习就业基地,人才推荐网络通畅,历届毕业生已成为单位中坚力量。学院树立“以就业创设专业,以专业特色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思路,更适应了当前新世纪社会工作、旅游、康复等朝阳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毕业生就业前景更加广阔。 学院内设有党政机构8个: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计财处、保卫处、总务处;教学机构7个:民政管理系、康复医疗系、人文艺术系、旅游系、公共课部、继续教育部、中专部;院直属机构5个:图书馆、科研督导室、社会工作研究所、计算机网络中心、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