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7 18:40作者:李天扬老师
2023年湖北高考加分项目有烈士子女考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考生。独立就业的退伍军人候选人。
2023年加分投档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备案。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备案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
1.烈士子女考生。
2.退役军人考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少数民族居住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少数民族居住地是指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2023年优先录取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2.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3.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4.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士兵子女、因公牺牲士兵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工作20年以上的士兵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士兵子女,从事舰艇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相关高校备案线的,由高校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5.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2023〕37)文件,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相关高校备案线的,由高校决定是否优先录取;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不含辞职、辞退)的消防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当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或残疾而获得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时,他们应该是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而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的,由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总队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