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9 22:57作者:李一老师
为全面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复课工作,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现状,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和初中二年级本学期7月10日复学,7月31日放暑假。
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初中一年级、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各类学校在线教学于7月5日结束。
三、鄂州职业大学本学期不安排学生返校。
4.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评估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时间不得早于7月10日。
5、暑假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线上教学资源开展防溺水、防近视等生命安全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围绕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德育、体育、劳动教育等实践活动。
六、2023年秋季,全市大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按照往年的惯例开学。
暑假安全注意事项1、记住: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电话号码。
2、暑假是汛期,所以严禁在池塘、水库、水库、河边等地玩耍洗澡。
3、不要用湿手触摸电器,发现别人触电不能用手拉,用干木棒打掉电源。
4、注意饮食卫生,剧烈运动后不要喝大量冷水;不要在不卫生的地方乱吃。夏天天气炎热,不要暴饮暴食,不要吃发霉、酸、酸、变质、过期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5、提醒孩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玩火、不玩电、不去公路、施工现场等所有危险场所,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得擅自外出,无成人监护;特别提醒儿童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
6、不得在网吧、电子游戏室等社会场所营业;不得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散人员接触;禁止参加非法集会等不文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