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09:38作者:才子老师
4.汇总名单。3月7日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查通过后汇总电子版(见附件四)、纸件材料(要求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5.初审公示。3月10日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汇总审查,根据学生必修课程成绩绩点排序,按接收专业计划数的1:1.2向各学院提供面试名单并公示。
6.面试考核。3月12日-13日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公布的考核办法组织面试,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14日报教务处。
7.复审公示。3月16日教务处按转专业条件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8.报到学习。3月18日-19日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二、2014级确因学习困难需要留级转入新专业学习的本科生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习困难学生留级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五),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不占2015级本科转专业计划。
3.若留级转入的专业为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时以本次转入的专业为准。
三、几点说明
1.转专业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15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有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毕业规定及课程设置。
3.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六),不得选择自身健康条件受限的专业。
4.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转专业学生必需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审核毕业资格。(注:转专业学生若同类课程学分差异在1个学分(含1个学分)以内的,可以申请不重修;超过一个学分者必须重修,不能转换的必修课可以替换相近专业的公选课)。
转专业工作与学生的个人发展、就业等息息相关,请各学院在启动之前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和引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面试等工作。
2015级转专业相关附件.rar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