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5:18作者:李天扬老师
咨询电话:0454-8618168。
四、其他
1、户口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2009】376号文件规定,凡被我省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停止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省外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选择落户的省外新生入学时,须将两张一寸照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报到联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
2、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题头写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去处写佳木斯大学,团组织关系介绍到共青团佳木斯大学委员会。
3、档案: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需要考生本人携带高考纸介档案的,考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的招生部门领取高考纸介档案。请考生报到时将档案交到本人所在学院,如特殊情况需要邮寄档案者,请按下面地址邮寄,以免档案丢失。
邮寄地址: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佳木斯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收件人:贾春艳 邮编:154007 咨询电话:0454-8618219,13704548373
4、带身份证复印件5张(A4纸)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0张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