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5:15作者:李一老师
附件2:关于奖助学金发放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科技竞赛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单项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发放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有1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性材料,如入学后要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或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需1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若《调查表》份数不够,请自行复印后再加盖公章),请按照具体要求认真如实地填报,并到相关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开学后辅导员将统一收齐上交。
助学贷款部电话:0459-6503969
附件3: 建设银行储蓄卡使用说明
为了方便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生活,简化学生入学报到交费手续,我校为学生免费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储蓄卡(第一年免10元年服务费,第二年开始正常),本卡在全国范围内建行网点柜面及ATM机办理现金存取款及转账业务都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望家长及学生周知,本卡供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此卡将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请注意查收。此卡卡号共19位,学生收到的卡号前12位号码是6217 0010 2001 **** ***,请注意辨认。此外不再另外发卡,请注意防范。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校期间此卡既是学生每年缴费卡,同时也是学校每年为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及一卡通转账等功能的指定银行卡,请学生切记妥善保管好此卡至毕业。在开学的7天前(8月25日之前),学生只要按照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把钱存入卡内,学校会从学生的卡中统一扣划学费及住宿费。扣划成功的学生,可到东北石油大学计财处主页http://glbm4.nepu.edu.cn/jhcwc/default.html查询扣款情况,开学后将由校计财处统一发放缴费收据。学生在使用此卡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新生交费请务必使用此卡,请新生到所在地建行网点存款。
为了提高收费效率,避免新生报到时收费现场拥挤、长时间排队等待的状况,学校将采取由银行代扣代缴学杂费的形式。具体方法是:
按录取通知书上注明的费用总额(学费标准参照新生须知中所列相应的专业收费标准,宿费必须按1200元存入),请在开学报到7天前(8月25日之前)将足够的款项存入自己的建行卡中(注意:扣款完成后你的账户必须保留10元以上的余额),例如:***专业新生,应收学费6000元,宿费1200元,共计7200元,在建行卡中应存入不少于7210元,扣划后,卡中余额为10元以上,卡中存款多于交费金额的部分,仍留存于卡中,供本人使用。
如果储蓄卡上存有现金,即表示学生同意代扣代缴;如果储蓄卡上没有存入现金,即表示学生尚未同意由银行代扣代缴。学生报到时需在学校门口的建行东大支行所设的联合收费点交现金(要排队等候,同时要注意防盗)。
如果学生在8月25日前将足额的现金存入卡中,请直接到联合办公处办理其他入学手续,不用办理计财处盖章手续。
如果学生家庭所在地没有建行网点,可到大庆市任意一个建行网点存款。
学校已开通校园一卡通系统,新生报到时请到联合办公处办理领卡手续。领卡时交500元现金,此款存入学生本人的校园卡中,供其就餐、洗浴等消费,此卡免工本费。具体一卡通使用方法请登陆学校网站http://glbm4.nepu.edu.cn/jhcwc/type/330107.html查询。
2、按银行规定,持卡人凭密码对账户进行控制,你的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务必及时修改为本人的密码。不修改初始密码,只能进行存款业务,不能办理其他业务。修改密码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各地建行柜台或智慧柜员机修改,在ATM机上不能修改。
3、目前建行的营业网点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国内任何一个城镇的建行网点将现金存入本卡,即可实时入账。在国内任何一个建行网点或建行ATM机上凭卡和密码即可支取,校内设有建行网点和ATM机。
4、储蓄卡丢失、消磁、损坏补卡手续费为每卡10元,到大庆建行任意网点都可以办理。
5、需注意事项:本卡为二类卡,根据人民银行规定,二类卡每日存取款及转账金额不允许超过1万元人民币,需要升级为一类卡的同学,可在办理修改密码业务的同时,到建行网点柜台将此卡升级为一类卡(一类卡对存取款及转账金额没有限制)。
6、没有收到银行卡的同学,是因为本人有4张以上建行卡或本人信息不能通过银行系统的验证,不能再办理新的银行卡了。报道时请到学校二号门对面建行东大支行学校收费处交学费,并提供本人的建行储蓄卡,由收费处办理卡号登记手续。
交费咨询电话:0459-6500700 0459-6500800(银行)
0459-6503794(学校计财处)
附件4: 新生床上用品购买须知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为了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禁止“黑心棉”进入校园,学校一直按照黑龙江省纤维检验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床上被褥用品采购工作,学生报到时可直接购买,入住公寓后实行标准化统一管理,保证新生房间用品整齐规范。
新生不得从迎新学生及校园周边、校内小卖店等地购买经过倒卖的劣质被褥用品。入住公寓后,学校宿舍管理部门统一检查。
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电话:0459-6504470
附件5: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黑龙江省﹑大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大学生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学生,在新农合及城镇医疗中选其一)。
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入学报到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低保、重度残疾及优抚对象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残联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学生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优抚对象证明原件、复印件。低保户没有低保证的,需出具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相关低保证明材料,证明本人享受低保,低保证上必须有学生本人姓名。
2、保费收缴
大学生入学时一次性交齐在校期间保费,缴费标准为:一般大学生个人缴费210元/年。
学生保险办公室电话:0459-6503597。
附件6:入伍高校新生学籍保留须知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三份,其中一份加盖征兵办红章)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附件7:新生报到流程
第一步,请在8月25日前将足够的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中。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报到期间请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办理回执手续。如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报到期间可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现场咨询。
第二步,新生按专业到所在学院报到。报到地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