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4:44作者:王华老师
1) E-mail :mdjyxy_zs@163.com,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回复。
2)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网上咨询周在线咨询。
3)各省网上咨询周在线咨询。
4)咨询电话:0453-6581491 6585444 6585511 6984589
3、凡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学校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以EMS邮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份主管部门的招考信息网或牡丹江医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