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5:00作者:王新老师
(2)推荐材料递交。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往年在11月底12月初,如果相关政策出台较晚,截止时间可能延长至12月底。
(3)材料审核。自主招生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自主招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4)参加笔试。自主招生笔试时间为2-3月份。
(5)进行面试。各高校根据院校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有的高校在笔试当天直接进行面试,有的高校则会在笔试后另外发放面试通知,进行面试考核。
(6)加分通知。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自主招生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7)参加高考及录取。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自主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向考生选报的自主招生学校投档。自主招生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8)面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自主招生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