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23:26作者:李天扬老师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携带体育专业术科准考证、身份证、号码布。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在每项考试时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参加检录。
4.参加乒乓球、武术、田径考试的考生自备球拍、武术器械及钉子鞋(短钉)。
5.考生进入田径馆参加考试,应另备一双干净的考试用鞋。
(五)术科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地招考办要认真做好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加强对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坚持公平、公正,秉公执考。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六)术科成绩公布
每项考试结束后,考试单项成绩在考试现场指定的地点公布,考试总成绩将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公布。
(七)文化课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发布后,划定全省体育类招生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一)录取批次
体育类院校分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即: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高职(专科)批:本科院校设置的高职(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
(二)志愿设置
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五个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志愿。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体育类专业。
(三)投档原则
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在专业课控制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