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04 14:16作者:王华老师
《黑龙江二零二一年司法部门学校招生工作中疫情防控公示》早已发布,我为大伙儿梳理了相关内容以下,大伙儿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考生为新冠肺炎诊断病案、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疑是病人、诊断病案密切接触者,需经本地卫健部门、疾病预防组织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逐一开展专业评估,省司法厅会与卫健部门、疾病预防组织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据有关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散播风险性,综合性判断是不是能够在医学隔离或救护场地分配其参与招生测评。
二、要提升对重点地区、关键群体的核酸检测。把从海外或中国非低风险性地域抵返的考生,列入应检尽检群体范畴,该类考生须持7日内合理核酸检测結果报考。
三、全部参与招生测评的考生应在测评前14天起开展自身健康监测,自主测体温,填好“考生本人身体状况《承诺书》”。
四、为降低招生测评当日新手入门检测压力,降低工作人员集聚,应届生所属院校应当提早开展“鹤城身心健康码”“互联网大数据行程安排卡”、考生本人身体状况“保证书”和核酸检测結果的检查工作中,将有异常现象的考生归纳后汇报省司法厅;各院校须通告该校非应届生的考生提早开展自我检测,若有异常现象应提早1-2天向省司法厅汇报并提交以上原材料和信息内容。
五、核酸检测范畴:
下列考生须出示临考3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結果汇报:
①“鹤城身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②14天内抵达或经过非低风险性地域的考生;
③依照本地卫健部门规定进行防护后没满14天的海外抵返考生。
六、如考生为新冠肺炎诊断病案已痊愈未超出14天的病案、不可以清除感柒很有可能的发烫病人,参与招生测评前须向省司法厅联络并表明状况,经卫生健康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组织等开展专业评估,省司法厅根据评定提议,综合性判断是不是能够一切正常报考。
七、参与招生测评的考生和父母要提升安全防护观念,严格遵守疫防规定,尽量减少与外地工作人员触碰,无级特殊情况不必赴外省或海外,尽量减少到工作人员流通性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合,以保证测评前身心健康。
八、招生测评当日,考生应尽量减少搭乘公共性代步工具前去考点,搭乘私家轿车或社会发展车子前去考点要将车子停在考点大门口附近一定间距,听从交警队指引,降低考点大门口交通出行工作压力。随同工作人员送考后须立即撤出考点,避免 工作人员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