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7:46作者:王新老师
二、招收的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男性青年,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符合年龄、身体和政治条件,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的,也可报名应招。
招收的范围面向全省,主要招收的专业涉及14个专业,具体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数控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物业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等。
三、报名应招办法
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工作 ,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指定的70所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办报名,所有往届毕业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办报名,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身体检查由各省辖市征办牵头,同级卫生部门统一集中组织;政治审查由各县(市、区)征办牵头,同级公安部门负责,原就读学校协助。专业审定由县(市、区)征办负责组织,以是否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由各省辖市征办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定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预招对象,由县级征办组织签订招收协议。
四、招收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