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7:43作者:三水老师
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征兵办、市征兵办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应届毕业生招收士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的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招收的对象主要为应届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二、招收专业
根据省征兵办分配的专业范围(详见校团委网站)。
三、报名办法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本系(院)团总支填写报名登记表。往届毕业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报名。
四、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报名阶段;6月底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和签订协议工作;7月下旬办理入伍手续、整理完善档案;8月初运送完毕。
五、士官制度及待遇
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从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服现役期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抚恤费、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户、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等,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在参军满两年后还可以考取军校,并享受年龄放宽一岁(23周岁)的优待。
六、相关要求
各相关系(院)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报名工作,为应届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招收士官的相关政策详见团委网站其它相关网站。
团委网站:http://211.67.177.69/tuanwei/index.asp
中国士官论坛:http://www.chinasg.org/
联系人:石付威 咨询电话:2853524(办)
校团委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