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7:38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程序方法
招收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等程序组织。
1、报名工作。招收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到院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今年的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如还没有发毕业证的,可先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要写清在校所学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非职业技术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不持职业资格证书。
2、体检政审。体检工作由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进行;政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牵头,同级公安部门负责,原就读学校协助。
3、专业审定。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教育、卫生、公安、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就读高校审查的基础上,联合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审定,并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4、签订协议。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由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定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招收对象,由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签订招收协议。
5、批准入伍。经审定合格的招收人员,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在发给其《入伍通知书》时,发给《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并集中进行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
6、交接运输。档案材料和招收人员花名册交接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中组织。新招收士官凭《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自行到部队报到。根据总参谋部“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的规定,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购买车票所需经费由直接招收士官先垫付,到部队后交由部队报销。
五、档案材料
招收士官档案材料包括:《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有学生档案材料,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
六、检疫复核
招收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将进行检疫和复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具体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六十天。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的,在首次授予士官军衔前仍可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