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7:12作者:李天扬老师
响应祖国召唤 踊跃参军入伍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陈同有解读今冬征兵政策规定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锤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宝贵财富。参军入伍既是磨砺人生、增长才干、实现人生理想抱负的难得机遇,更是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高尚行为。选择了军营,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打工机会一生有,当兵只在一两载”。志在军营的商丘儿女,有志报国的青年杰俊,踊跃报名参军去。
严格的标准 规范的程序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男青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6年毕业的;以及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女青年,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征集年龄
(一)征集的男青年,年龄为2016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16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二)征集的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