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6:05作者:王新老师
(3)义务兵津贴及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期间津贴500元/月。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我县农村义务兵为574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标准(我县2015城镇义务兵优待金13000元)。对在部队立功、受奖和评为优秀士兵的军人家庭,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被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增发50%;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按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分别增发30%、20%、1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增发5%。
2、退伍后有关政策
(1)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为:服役2年可领取大约18000元左右,服役5年可领取大约58000元左右,服役8年可领取大约98000元左右。
(2)经商优惠。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税收优惠及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退役士兵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行政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安置优惠。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各地在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国有企业招收员工时,有一定比例用于招录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非公有制企业接收的退役士兵,继续享受货币化安置的待遇。
五、廉洁征兵监督
为切实维护征兵纪律,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征兵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现将县监督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应征青年家长、接兵部队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给予监督。
1、栾川县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66830081;举报信箱:河南省栾川县人武部军事科,邮政编码:471500。
2、栾川县人武部纪委举报电话:66811007;举报信箱:河南省栾川县人武部政工科,邮政编码:471500。
六、报名登记联系方式
适龄青年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也可就近到县武装部报名。
栾川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66822269 69870840
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到军营放飞青春梦想!
栾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