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5:58作者:李天扬老师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通知如下:
一、 对象范围
招收对象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实施办法
(一)报名登记。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由所在学校负责。应征青年可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接受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直招士官报名网址:http://gfbzb.gov.cn(全国征兵网)。
(二)体检政审。体检工作由市征办牵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集中组织。政审工作由区征办牵头,由辖区公安部门负责,原就读学校协助。
(三)专业审定。由市征办组织教育、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人员,在网上审核的基础上,联合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学历、专业情况进行审定,并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四)签订协议。由市征办确定招收对象,并按程序规定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区征办组织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五)批准入伍。经审定、公式合格的预招对象,由区征办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
(六)交接运输。招收人员档案材料、花名册交接,由省征办集中组织。运输工作采取兵役机关派人送兵和自行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初至6月15日)。由区征办结合“征兵宣传月”统一调配力量,深入院校进行发动,尤其是招收专业比较集中的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普通高等学校负责指导符合条件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开展网上报名,并开设固定报名登记站,接受现场报名。6月10日前各院校上报直招士官报名情况统计表和报名人员花名册。
(二)确定对象(6月16日至7月15日)。组织开展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审定、定兵和签订协议,6月25日前完成体格检查,7月5日前完成政审和学历,专业审定,7月15日前完成定兵、公示和签订招收协议。
(三)交接起运(7月16日至8月10日)。做好档案交接和起运工作。7月25日前完成档案交接。8月2日至10日组织直招士官到部队报到。
武装部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