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1:07作者:三水老师
(7)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应按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8)自主招生志愿(含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自主招生栏内。北京师范大学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9)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设置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和高职高专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二批考生可以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的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要求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生源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的平行志愿,应考虑在高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他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是平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专业志愿也应拉开档次,合理搭配。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填满专业志愿,并在考虑成熟后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