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1:47作者:王华老师
2005年学院在教育部对独立学院教学条件专项检查中获得“优秀”;2007年在河南省教育厅独立学院德育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格次;2010年行风评议活动中,在全省15所民办本科院校中排名第一,被授予“2010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我院顺利通过河南省学位委员会专家评估验收,成为独立学院中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12年,学院与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合作成立“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成为河南省唯一一家具有“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单位。2013年成立国家技能鉴定站,是豫北地区唯一一所承担医疗卫生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站点。底,学院获准加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是全国唯一一所加入该联盟的医学类独立学院。
学院目前是河南省独立学院协作会秘书长单位、中国医药类独立学院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单位和高等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河南省委主委高体健等各级领导相继来院视察指导工作。
近年来,学院连续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河南考生心目中的理想高校”、“河南发展(成长)最快的院校”、“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十佳典范高校”、“河南省文明学校”、“优秀民办学校”等荣誉称号。学院办学成绩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国家级和省级媒体报道。
目前我院主要面向河南、河北、重庆、四川、陕西、山西、江西、天津、山东、内蒙古、湖南、海南、福建、广东、新疆、安徽与湖北等17个省份招生。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颁发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阳光招生”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