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1: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八、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要求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余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九、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专升本和对口生直接填报平行志愿,要考虑在高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它批次(艺术类除外)第二志愿是平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并注意在院校顺序上有一定梯度,专业志愿也应拉开档次,合理搭配。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填满专业志愿,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十、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级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应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
十一、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