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34作者:李一老师
时间 | 考核科目 | ||
2016年4月10号 | 上午 | 09:30~11:00 | 文化知识考试 |
下午 | 13:00~14:00 | 职业技能(中职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考生) |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语文7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
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30分钟笔试加30分钟技能测试。
2.试卷分值:15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方式:30分钟笔试加30分钟职业适应测试。
2.试卷分值:150分。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两部分组成;(2)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划定文化知识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录取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录取成绩都达到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3)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为零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4)录取照顾政策按我省教育厅、省招办2016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审批通过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在我院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照顾政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