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21:22作者:王新老师
学员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入学当年9月1日起算。八年制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军校预备军官学员毕业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毕业学员定职定级按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次、同学制军人学员的规定执行。
学员在校期间由院校每月发放生活费750元(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合理医疗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