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12:29作者:李一老师
优秀学生干部等可优先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
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空缺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新生入学3个月内,军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对因政治复审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省招生办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