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1:10作者:李一老师
从今年起,高考将取消获得体育特长、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使用。保留的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是:
1.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的考生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3.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的考生有:少数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以上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亮点四:更加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
2016年普通高招将更加严格对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和落实加分资格考生信息公示检查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和责任人员。
亮点五:完善高校招生监督机制
各普通高校要完善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中详细列明。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各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亮点六: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行为
从2016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占用试点高校已公布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