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9:16作者:王新老师
严格指标到校生填报资格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我市2016年起严格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户籍在我市市区的单报考生同样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
此外,军转干部随迁子女转入我市市区初中学校、截至中考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两年的考生,以及在《关于做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后来肥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有效期内(2011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9日)学籍转入并就读我市市区初中学校的巢湖行政区划调整后来肥工作人员子女考生,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以上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在指标到校生录取政策上,为保持政策延续性,2016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不变,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40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