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中招公示制度、备案制度和公告制度。各地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结果和政策执行情况必须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认真执行信息系统采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系统。加强对录取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切实保证录取结果的真实准确。招生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分别对录取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录取在当地、到外市及省属中专学校)、没有进入高中阶段学校的人数进行统计,以县为单位汇总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市教育局中考中招咨询电话:62817341(考试院)、63505125(基教处)、63505165(职成处)、63505168(发展处)、63505215(教研室)。投诉电话:63505156(监察室)。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合肥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