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21:57作者:李天扬老师
记者从河北省征兵办获悉,河北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全面展开,即日起至高校放假前,对高校大学生进行集中征集,在高校放暑假前完成报名、体检、政审、预定兵等工作。同时,开始面向全体适龄青年进行征集,在专项征集阶段未报名的高校大学生也可在此阶段继续应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
男性在校生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2cm以上。
女性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
6月3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6月20日至8月5日,符合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