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1:57作者:才子老师
(二)体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23日)。6月15日前,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开设体检站,完成体检各项准备;6月16日至23日,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对预招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条件兵的身体复查。
(三)政治审查阶段(6月24日至7月4日)。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逐级进行政治审查和区域联审,扎实做好预招对象的政审工作,确保所招士官政治合格。
(四)专业审定阶段(7月5日至10日)。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审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并加盖学校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
(五)审批定兵阶段(7月11日至15日)。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确定预招对象,逐级报省征兵办公室审批后,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书。
(六)办理入伍手续阶段(7月16日至8月1日)。组织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招收士官被批准入伍前,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7月25日前,完成直招士官名单和档案交接工作。招收人数少的,在与部队电话联系后,档案通过机要寄往部队。
(七)自行报到阶段(8月2日至10日)。直招士官出发前,由市征兵办公室向部队联络组或其指定机构通报自行报到的批次、人数、车次、到达时间等,对直招士官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直招士官集体报到的,要指定责任心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直招士官担任临时负责人,明确报到的单位、地址、时限、联系方式、乘车路线、负责人职责及注意事项等。直招士官报到后,兵役机关要及时回收《招收士官自行报到回执》,对未收到回执的要及时了解情况,督导直招士官按时到部队报到。
(八)工作总结阶段(8月11日至31日)。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认真进行招收士官工作总结,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写出专题报告,8月20日前,市征兵办公室向省征兵办公室上报直招士官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招士官,是实现强军目标、为部队输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要从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出发,把招收士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兵役机关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卫生、财政、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公安和卫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招收人员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民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优抚安置政策落实;财政、交通等部门要做好招收经费保障和运输安全等工作;驻石各高校要专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招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招收士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