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3:10作者:李天扬老师
4月11日,河北省发布了《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公布了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如何选择、如何考查、如何计分,新的政策将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根据河北省相关政策,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考生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需要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其它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
对于学生来说,6选3的自由组合模式将更有利于自己找到特长学科,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优势。不过面对今后的这一新变化,河北省有关高考专家也提醒广大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要多方参考,做到综合决断。
综合素质评价将在高校录取中发挥重要作用
与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相配套,河北省还发布了《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秋季开学起实行。
新办法将改变以往以等级方式呈现的方法,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每个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按照上述五个维度进行梳理、分析、遴选,完成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写实记录材料采用电子文本形式进行记录,主要用于高校招生评价参考。对于遴选出来用于高校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期末在班级教室、校园网、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