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5:3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新生入伍政策
根据国家关于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规定,新生应征入伍必须由家长携带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和《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新生报到期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予以保留入学资格,从报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按未报到学生予以处理。咨询电话:0313—8161966、8162173。
六、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新生可凭借《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购买火车半票。
3.为保障新生顺利报到入学,学校已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请家长放心,尽量不要陪送。
4.来校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并保管好随身所带钱、物及各种证件,谨防丢失。
5.有关录取方面的问题请与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313—8161730、8161803、8162237。
6.有关入学报到方面的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313—8161966、8161972、8162173。
7.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请与相关系(院)联系(区号0313):
系(院) | 办公电话 | 联系老师及电话 |
财经学院 | 8161970 | 周老师13833333050 |
护理学院 | 8162236 | 苑老师13803137932 |
初等教育系 | 81618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