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03:21作者:王新老师
为及时办理入学及住宿手续,请务必于9月1日前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住宿费需在8月中旬宿舍确定后网上交纳)。
三、相关说明
(一)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以下账户汇款,汇款时务必注明学号、姓名、专业等信息。
户名:河北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号:0409002009264039993行号:102134009555
(二)学校为学生统一代购公寓床上用品,包括被褥、毛毯、蚊帐等,共计682元,学生可自愿购买。
(三)教材费第一学年800元,多退少补,学生自愿购买教材。
(四)新生报到后需进行入学体检,要求9月9日前完成入学体检,体检费每人100元。学校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给予一定补助。
(五)凡当地省招办不负责寄送档案的,学生本人须把高考及高中档案(含党团关系)带来并交给所在学院党组织。
(六)新生团员关系转至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党员关系转至中共河北大学党委组织部(保定市新生)或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其他地区新生)。
(七)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凡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的,迁移地址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同时必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及户籍专用章。迁移证须在报到之日起40天内交给学校,逾期不再接收。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保定市区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关系。
(八)新生9月9日开始军训,9月21日正式上课。
四、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录取招生咨询电话:0312-5079698
财务收费咨询电话:0312-5079497
后勤住宿咨询电话:40089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