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9:41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为澳抗阳性的考生,建议慎重填报我校生物工程类、生物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
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学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数量按与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学校只录取参加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专业校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取得的分数,按满分750分核算;专业校考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取得的分数,满分450分)。
第十九条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学校奖励资助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科技、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市优秀学生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王克昌奖学金、理工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理工科学生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