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08:53作者:李天扬老师
燕赵都市报记者刘洁、李会嫔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河北省有66所院校参加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并试行不同单招院校按类别联合组织考试。今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仍在河北省进行单招试点工作。
符合普高和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单招
参加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单招计划总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单招专业计划,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单招考生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填报志愿
单招考生需于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填报志愿。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4月15日9时至16日9时,各院校将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
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4月20日至4月26日高职单招组织考试
4月20日至4月26日,高职单招组织考试。由各单招院校和联考牵头院校负责,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单招方案组织考试,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将单招考试放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院校要对本校单招考试安全保密负全责。单招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医学卫生类等试行单招联考
2016年河北省首先在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和机电设备类进行单招联考试点。由同类别院校推荐的牵头院校负责组考,成绩供同类别所有院校使用。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专业类)详见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