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24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60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本校2016年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小雄,副组长:莫若虹、郑丽、缪启明、朱力强、郝蔚、陈发志。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通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学生名单的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郝蔚,成员:陈发志、郑祥杰、陈辉、顾海旭、陈琼琼、赵秋春。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
3.朱力强担任招生工作纪律检查员,负责对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和要求
体育类11名(男子排球主攻1名、二传1名,女子排球主攻2名、二传1名,田径男生中短跑1名、男生跳远(含三级跳远)1名,定向2名,健美操2名),艺术类(声乐)1名,共计12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6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相关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3)2016年杭州市区中学生排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第三、四名队主力队员名单排序第一、二名。
(4)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前六名者。
(5)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定向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2.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以下)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声乐)优秀团员称号者。
四、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期间,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