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22作者:李一老师
健美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成套动作测试,根据完成动作质量高低进行打分排名,第一名专项成绩为100分,第二名为95分,第三名为9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5分,最低分为0分。
篮球:
专项测试成绩(100分)=(全场障碍物体折返跑+行进间投篮)(50分)+五米1分钟投篮(50分)
(1)全场障碍物体折返跑+行进间投篮(两趟往返)
30秒为50分;32秒为47分;每增加2秒减3分;减完为止。
(2)五米1分钟投篮(距离篮筐垂直地面中心点五米)
10个为50分;9个为48分;每减一个减2分;减完为止。
5.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570分)
科技类:专业分成绩×5.7;体育类:专项成绩×5.7。我校各类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www.h14z.com)公示。
6.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科技类(285分);体育类(380分)。测试合格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特长生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各类录取按以下规则进行。
科技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6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40%;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项目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且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须在228分及以上;体育单项成绩达到市级比赛前2名、省比赛前3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且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须在285分及以上;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达300分及以上。达到上述条件的考生,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现场测试分高者优先,若现场测试分仍相同,则以认证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