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1)科技类: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不含加分)×40%
(2)体育类: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除篮球和排球项目外,体育类其他项目考生的专业测试由比赛成绩赋分代替。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科技类:分项目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按照集中统一招生设定的同分规则录取。体育类:分项目分男女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集中统一招生同分录取规则录取。
2.若某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将酌情减少该项目的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计划。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4.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604790、8660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