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16作者:王华老师
(2)获奖成绩赋分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射箭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计340分;
②初中教育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射箭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340分;第二名328分;第三名316分;第四名304分;第五名292分;第六名280分。
注:上述赋分不重复计分,按分值高者计分。
3.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满分570分):
篮球:现场测试成绩×2.5×5.7;
田径:(现场测试赋分+获奖成绩赋分)×50%×5.7;
射箭:现场测试得分+获奖成绩赋分。
3.考生的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学校网站(www.xs9z.com)上公示。
4.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分为410分。测试合格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
四、录取原则
1.录取总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5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根据我校2016年招收特长生规定录取规则,在集中统一招生的提前批次中,依据招生计划,分项目按录取总分择优录取,若录取总分相同,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按数学、外语、语文学科顺序择优录取。
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0分,则不予录取。
3.若某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酌情减少当年该项目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计划。
4.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5.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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